激发消费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我县开展2024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成员单位积极开展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副县长杨碧瑜,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小将,县烟草专卖局局长程瑛参加有关活动。
上午9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20个部门在县城六角亭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给过往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彩页以及纸巾盒、环保袋等宣传物品的方式,向消费者普及日常消费中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向群众普及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及防骗技巧等知识;同时对消费维权、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宣传近年来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热点和焦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保障消费安全。为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农村影响力,3月13日,县市场监管局还联合贝墩镇政府在街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并现场接受咨询、投诉,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据统计,2场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达2000余人次。
在开展现场宣传的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派出7辆执法车,途经县城各主干道进行巡回宣传,通过全方位、多层次、丰富立体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为向社会展示我县2023年度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执法成果,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文广旅体局等相关单位对2023年全年查处缴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烟草、服装以及盗版书籍光碟、手表等60余个品种,涉案货值近400万元。此次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既是展示我县2023年度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执法成果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彰显和平坚决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保护知识产权立场和决心的一次生动实践,对进一步规范和平市场秩序和持续优化和平营商环境、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效能,进一步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实现“消费者放心、经营者诚信”目标。同时,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推动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突出问题,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