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绷责任弦,守好安全线—我县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春节节前安全监管大检查
新春佳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月2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深入辖区零售药店、商超、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燃气气站、烟花爆竹销售点等节前人员消费集中场所开展春节节前安全监管大检查行动。副县长杨碧瑜参加了此次检查。
在零售药店,检查组对药品的进货渠道、人员资质、药品陈列储存和药品销售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维护药品价格市场秩序,畅通药品供需渠道,满足市民群众日常的用药需求。
在商场超市、餐饮服务企业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组重点查看了各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原材料购进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是否落实,预包装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后厨操作是否规范达标等,督促各经营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燃气气站、电动自行车及家用电器经营单位,检查组紧盯在用特种设备的登记情况以及定期检验情况、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情况;电动自行车及电器经营单位生产、销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及配件,是否存在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检查燃气灶具、家用电取暖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具有“CCC”认证标志等,严格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把产品质量关,牢固树立燃气安全无小事的概念,确保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在游乐场所,检查组一行分别对游乐设施的运行情况,设施检测报告、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日常运行检查及维修保养记录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要求使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守安全底线,加强节日期间游乐设施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在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组对证照、进货手续及进货渠道、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督促经营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期间,检查组还对农贸市场“1110”制度落实情况;商场超市的电梯维护保养及客运站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同时,督促其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便捷、温馨的节日出行环境。
据统计,此次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36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2个,发现问题11个,发出相关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约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家次,对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3宗。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市场领域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人民过好新春佳节营造一个平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