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倾力调解消费者投诉获赠锦旗
近期,消费者叶先生将一面写有“用心维护老百姓权益、秉公调解消费者投诉”的锦旗赠与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表达对县市场监管局及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心系百姓、为消费者解难事、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2023年12月11日,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收到消费者叶先生投诉其在县城某超市购买了两包变质且有虫子的开心果,但与商家协商索赔无果,无奈之下拨打了消费维权热线寻求消委会的帮忙。
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联合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到该超市检查。根据消费者叶先生提供的收费票据等证明材料,证实消费者叶先生的手上的变质生虫的开心果确实是在该超市购买。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给该超市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超市落实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消费者叶先生购买的变质生虫的开心果,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该超市负责人同意赔偿消费者叶先生500元,以表歉意,双方对该结果均表示满意。
据了解,这一调解仅仅是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倾力调解消费者投诉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一直秉持着热情、礼貌、公正、高效的工作态度为消费者服务,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受理投诉快、出勤行动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2023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9.89万元;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分别为99.68%、98.20%,切实为和平县广大消费者保驾护航,提振消费信心。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