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我县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方案,近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部门职能,聚焦水产制品加工企业、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的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为保障此次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明确职责、结合实际、迅速运转,为扎实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夯实基础。7月13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多组执法人员,先后深入到食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以及线上电商平台等进行排查,重点查看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生产、销售长江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查看各经营单位购销水产品的相关进货查验凭证、记录,查看是否存在招牌、菜单及广告牌违法使用“野生长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内容。同时,向食品经营者派发宣传资料,宣传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政策,要求经营户要提高生态环节保护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水产品经营市场主体155家次,暂未发现有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等行为,确保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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