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图)
4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仁恩主持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县长黄海生列席会议。
朱仁恩宣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参加会议的有30人,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可以举行会议。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组成部门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会上,黄海生对拟任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人选作提请,朱仁恩公布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
会议在听取拟任人选发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晓咏同志任和平县民政局局长;何育文同志任和平县司法局局长;徐朝晖同志任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叶大庆同志任和平县水务局局长;黄小勇同志任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和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黄明东同志任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杨国勋同志任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君同志任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和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杨国彦同志任和平县扶贫工作局局长;陈国权同志任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和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吴小虎同志的和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朱仁恩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10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刘晓咏、何育文等10位同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朱仁恩要求,新任命的10位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学习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担当意识、人大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水平,在新的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为实现建成智慧生态现代新城的和平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记者/陈嘉俊 叶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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