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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作者:李阳芳 来源:县委宣传部 县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仁恩主持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朱仁恩宣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参加会议22人,请假9人,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可以举行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月胜宣读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河组干[2019]2号)文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仁恩介绍了补选出席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法院院长叶志军、县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主任徐南平分别对拟任免人员作提请,并介绍了拟任人选。

    会议依法补选黄海生同志、刘光宝同志、谢雄同志、欧阳松华同志为和平县出席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报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罗然飞、何丰华、陈海兵、赵春芳等49人为和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接受刘梳英、陈金锋、邹秀英、叶媚英同志辞去和平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及和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黄曼茹同志辞去和平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文/李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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