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通过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350)。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做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现势性和科学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和平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和平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是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于我县阳明镇大楼村、大坝镇超田村、老正村,东至中定公路、南至339省道、西至粤赣高速、北至山地。项目占地总面积1815亩,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工程(含广告牌、路边停车位建设)、土地征收工程及房屋拆迁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工程。该项目需要落实预留规模9.6383公顷。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阳明镇大楼村,项目规模9.6383公顷,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5241公顷(含耕地0.14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1142公顷。本次拟将9.6383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在阳明镇大楼村,将8.9893公顷限制建设区、0.649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3月24日
五、公告方式
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阳明镇人民政府和大楼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张贴布告。
附图1-1: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7).jpg
附图1-2: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7).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