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公白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已通过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227)。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做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现势性和科学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和平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和平县公白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选址于我县公白镇东联村三大丘自然村黄泥坑,用地总面积9.52亩。该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装机总规模100MWp,预计年发电量1.2亿度,年营收5500万元,税收500余万元,可解决就业200余人。该项目位于公白镇东联村,需要落实预留规模0.6346公顷。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公白镇东联村,项目规模0.6346公顷,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6346公顷(含耕地0.3901公顷)。本次拟将0.6346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在公白镇东联村,将0.634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公白镇人民政府、东联村村委公开栏。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该方案不合理或者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内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图1-1:和平县公白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2:和平县公白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