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624007277627E/2020-00027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
2020-09-02
关于印发《阳明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委办发〔2020〕30号
2020-09-17

关于印发《阳明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

  现将《阳明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阳明镇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阳明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确保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如期完成建设目标,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粤政发〔2020〕4号)、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实施意见》(河政字〔2020〕34号)、和政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共建共享、统一规范、分类施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专业高效、便捷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的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及其运行机制,完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社会风险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和平。

  二、领导机构

  成立阳明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领导小组,由叶文新同志任组长,谢宝林、黄育旺任副组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各党支部、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社会心理服务室。

  三、工作目标

  (一)阳明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同步启动建设。2020年重点推进中洞村、聚兴村、书塘村、梅埔村、梅径村、坪地村、雅水村、新社村、龙湖村、丰道村、大楼村、星星村、城东村、东城社区、西城社区、东山社区、河西社区、福丰社区等18个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与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建设同步推进,确保到2020年底我镇社会心理服务站、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均达到50%以上,并建立有效运行机制。

  (二)2021年,重点推进七窖村、珊瑚村、城西村、新塘村、富联村、均通村、均联村、均上村、谢洞村、河东社区、福东社区、福和社区、南堤社区、翠竹社区等14个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站建设,确保到2021年底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均达到100%以上,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三)到2022年底,阳明镇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立稳定的运行机制,形成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教育体系、预防为主的社会心理筛查咨询体系、通畅有效的心理疾病干预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

  1.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平台。依托镇、村(居)综治中心等,按“五个一”标准建立心理服务功能场室:(1)一间以上工作室,满足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基本功能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将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可根据村(居)综治中心场地实际合理设置;(2)一块牌子,镇负责制作并悬挂由省统一规范的标牌名称和标识(LOGO);(3)一名以上工作人员,镇、村(居)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4)一套管理制度,规范队伍建设、经费收支、协调联络等工作制度;(5)一套运行机制,建立网格员排查发现、专业人员咨询疏导、危机干预、心理疾病转介和科普宣传等运行机制。

  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培养心理服务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专业构成的心理服务队伍。寻求上级支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机构服务、设立心理咨询岗位等形式,建立以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为主的心理服务专职队伍;结合实际吸纳村(居)干部、驻村民警、村居辅警、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作为社会心理服务兼职队伍,协助专职人员开展排查发现、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创新心理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对于我镇存在心理辅导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心理服务人员组团式服务。

  3.配合上级建立一套有效的心理大数据服务工作机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整合综治信息系统、视联网,链接12355、12348、12320、114、120、110等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专门的心理服务网站,打造共联共享的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平台,形成“服务热线、服务网站、服务实体”三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为全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心理服务。

  (二)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1.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对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答疑解惑;对有心理行为问题人群进行心理状况评估,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稳定情绪与精神状态。

  2.主动做好心理问题预警防范。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矛盾多发领域引发群防群闹的部分利益诉求群体等人群心理健康,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发现有可能发生极端行为或案(事)件时,及时向同级综治中心或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推动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防转变。

  3.有效处置心理危机。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对突发事件中行为失常的人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4.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广泛宣传心理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心理行为问题,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

  (三)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1.健全心理疏导机制。建立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机制,倾听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为群众解除心理困惑、排除心理障碍、化解心理危机。

  2.建立日常排查评估机制。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加强对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特殊人群的动态信息掌握,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3.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根据定期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结果,对特殊人群实施“三色预警”管理,分别制定个性化心理干预管控方案。完善危机干预处置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心理服务专职队伍,定期开展危机干预培训,提高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

  4.完善诊治工作机制。建立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转诊绿色通道,对在日常心理咨询与排查评估中发现的具有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