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重点围绕省、市、县“百千万工程”部署安排及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和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全年共公开信息18条,主要涵括人员分工、医保政策、医保征缴、医药服务、医保经办指南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对申请的提出、提交方式及处理、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监督保障等都做了详细规定。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日常信息公开,对涉及民生的敏感事项,坚决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遵守审批程序,增强保密意识,凡上传至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公开相关文件、目标考核、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依法管理,严把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通过认真自查自纠,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医保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涉及民生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将从严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公开程序审查,常态化做好错敏信息排查及更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