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一是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会议常设议题,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二)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对依法治县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强化督察指导,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效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深入人心。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上带下,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极大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及网络学习、宪法宣传周、领导普法讲法等机会,结合主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组织各类法治专题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对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培训和宪法宣誓活动,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能力。
(四)完善法治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先后制定《和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和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平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和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创新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通过“线上+线下”、“传统+新兴”、“公媒+自媒”组合式宣传,全覆盖、全方位宣传“医疗保障保民生”系列政策、措施,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医保服务,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征缴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宣传的方式,派发宣传单张、海报、折页、政策须知等广泛宣传医保政策,让医保政策听得到、看得见。结合医保工作实际,12月份,我局还精心组织开展了医保政策法规培训班,为全县25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医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由省医保基金监管专家组成员针对医保基金安全使用、DIP付费政策等内容进行授课,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领导及医保业务负责人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切实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意识、守法意识。
(六)强化基金监管执法宣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首先是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其次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同时探索“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方法,提高基金监管效率,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截至目前,我局已对辖区内152家定点医药机构,做到日常稽查与重点监管、自查自纠、抽查复核“三个全覆盖”,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创文和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基层向人民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观念的坚持贯彻存在不足,个别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体现在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知不够,对依法治县工作重视不到位。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单位执法人员较为紧缺,执法监管力量比较薄弱,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管理任务重的矛盾尤为突出,同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三是法治宣传的效果仍有提升空间,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县医保局普法宣传手段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群宣传等形式为主,宣传方式创新不够、内容单一、氛围不浓,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更新快,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除办理异地备案、零星报销、医保待遇发放、医保征缴、医疗救助及其他机关事务以外,还须对县内152家“两定”机构进行日常基金监管工作,现有人员编制无法满足新时期医保工作的需要,执法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引领,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列入目标管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结合“八五”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要认真总结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好今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措施。
(二)围绕专项行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围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行动成果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二是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加强执法培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法制培训和讲座制度,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增强做好政策解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图表、视频、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预期,提升医保部门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