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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1624MB2D28228X/2021-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1-06
名称: 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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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浏览次数: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二路66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517200,电话:0762-56880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90.1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2.重复申请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人员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做好网站和信息安全管理,明确纪律要求,确保无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重视群众反馈的意见,吸纳合理建议意见。

  (三)加强与县有关部门沟通,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县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的使用方法。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局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