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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1624MB2D086650/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8
名称: 和平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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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浏览次数: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现公布《和平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县水务局2023年一整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准确执行《条例》,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

  一是专人负责,健全和完善了和平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二是实行“一信息一审签”,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并规范填写《政府网站信息与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表》,方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三是我局通过网站和公开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同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在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二是多方式、多渠道加大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适应和满足新形式下社会、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水务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