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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1624MB2D086650/2022-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1-25
名称: 和平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6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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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浏览次数: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现公布《和平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县水务局2021年一整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和平县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和完善了和平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梳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将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三)拓宽渠道,增加途径。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通过网站、报纸和公开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在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9.5012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部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缺乏门户网站及信息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一步打算。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持续、高效的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水务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