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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74XA/2020-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 成文日期: 2020-10-22
名称: 和平县林寨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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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林寨镇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

  扎实推进我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确保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如期完成建设目标,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粤政发20204号)、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实施意见》(河政字202034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共建共享、统一规范、分类施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专业高效、便捷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的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及其运行机制,完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社会风险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和平。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12个村(居)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同步启动建设。重点推进街道居委会、石江村、石镇村、兴井村、楼镇村、中前村、新兴村、杨洞村等8个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与镇级

  社会心理服务站建设同步推进,确保到2020年底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均达到50%以上,并建立有效运行机制。

  (二)2021年,重点推进山前村、严村村、明星村、中洞村等4个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设,确保到2021年底全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达到80%以上,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三)到2022年底,镇、村(居)普遍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并建立稳定的运行机制,形成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教育体系、预防为主的社会心理筛查咨询体系、通畅有效的心理疾病干预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

  1.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平台。依托乡镇、村(居)综治中心等,按“五个一”标准建立心理服务功能场室:1)一间以上工作室,满足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基本功能需求,镇可结合实际,将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可根据村(居)综治中心场地实际合理设置;2)一块牌子,由镇负责制作并悬挂由省统一规范的标牌名称和标识(LOGO);3)一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村(居)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4)一套管理制度,规范队伍建设、经费收支、协调联络等工作制度;5)一套运行机制,建立网格员排查发现、专业人员咨询疏导、危机干预、心理疾病转介和科普宣传等运行机制。

  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本镇整合、培养心理服务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专业构成的心理服务队伍。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机构服务、设立心理咨询岗位等形式,建立以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为主的心理服务专职队伍;吸纳村(居)干部、驻村民警、村居辅警、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作为社会心理服务兼职队伍,协助专职人员开展排查发现、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创新心理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心理辅导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不足的镇要积极探索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心理服务人员组团式服务。

  3.建立一套有效的心理大数据服务工作机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整合综治信息系统、视联网,链接123551234812320114120110等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专门的心理服务网站,打造共联共享的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平台,形成“服务热线、服务网站、服务实体”三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为全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心理服务。

  (二)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1.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对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答疑解惑;对有心理行为问题人群进行心理状况评估,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稳定情绪与精神状态。

  2.主动做好心理问题预警防范。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矛盾多发领域引发群防群闹的部分利益诉求群体等人群心理健康,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发现有可能发生极端行为或案(事)件时,及时向同级综治中心或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推动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防转变。

  3.有效处置心理危机。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对突发事件中行为失常的人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4.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广泛宣传心理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心理行为问题,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

  (三)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1.健全心理疏导机制。建立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机制,倾听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为群众解除心理困惑、排除心理障碍、化解心理危机。

  2.建立日常排查评估机制。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加强对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特殊人群的动态信息掌握,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3.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根据定期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结果,对特殊人群实施“三色预警”管理,分别制定个性化心理干预管控方案。完善危机干预处置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心理服务专职队伍,定期开展危机干预培训,提高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

  4.完善诊治工作机制。建立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转诊绿色通道,对在日常心理咨询与排查评估中发现的具有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治疗。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817日前完成)。本镇制定建设方案和时间表,启动建设工作。本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镇工作方案;镇综治、卫生院根据县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工作方案,确定本镇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设名单。

  (二)组织建设阶段(20201230日前完成)。本镇要2020年底前建设镇、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站、村(居)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均达到50%以上的目标,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推动基层社会心理站(室)建设,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镇卫生院、综治中心、宣传、教育、林寨派出所、民政办、林寨司法所、财政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办等部门要围绕加快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等三个主要任务,细化出台具体推进措施,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及时推动整体工作。

  (三)检查整改阶段(每年12月底前)。县卫健局、县委政法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镇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督导,对工作完成进度慢、重视程度不足、措施不力、保障不足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底前)。各村(居)要边建设边总结经验,按照各年度的建成率指标,有序推进本镇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不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通过持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活动,拓展工作覆盖面,提升工作实效,总结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经验并不断探索创新,培养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教育体系、预防为主的社会心理筛查咨询体系、通畅有效的心理疾病干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镇要把建立镇、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站(室)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和平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引导,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县部署的任务要求。镇综治中心负责统筹协调镇、村(居)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加强对镇、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工作指导,按照统一的硬件配套措施、运行机制和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等规范,推进建设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经费相应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指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部门将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指导评估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对相关部门和地区加强业务指导和绩效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整改提升,并列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同时,做好迎接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对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的评估。

  (四)加强信息报送。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信息报送工作列入考评重要内容,要求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建设工作材料。

和平县林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