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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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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25U/2022-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10-01
名称: 和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主题词:

和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589

  根据工作需要,和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有关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勤务辅警(限男性):

和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职位表

招录部门

岗位

类别

岗位简介

录用

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

性别

其他要求

派出所类

勤务

辅警

协助基层一线治安防控、值班备勤等工作

20

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在职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招聘公告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县公安局公安网发布。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 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5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和平县公安局主楼三楼306室。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1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个人征信报告1份(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侧边打印)。

  ⑥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4张。

  报名时提交填写好的《和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初审合格通知单》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从警务辅助人员试题库中抽题出题,笔试满分为100分,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10分。

  2、体能测试:男性1000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政工室联合监督室、法制、治安、刑侦、国保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曾在公安机关任职警务辅助人员的,出具原单位人事部门思想政治鉴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局政治处和省厅政治部备案,同意后方可聘用。

  (五)聘用: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按县政府聘请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交五险,其中个人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在发布招聘公告后半年内县局辅警如有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名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电话通知。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报名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旅居史;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

  联系电话:0762-5634111转(8123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和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1.和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2.人民公安基础知识题库.docx

和平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