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发〔2023〕22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激发广大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促进我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我镇教育水平,积极营造崇文重教的社会风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在职在岗中小学校教师中开展第十二届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镇委、镇政府成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洪剑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陈文诚同志,镇人大主席陈建生同志,党委副书记曹相渚同志、副镇长曾芳同志任副组长,徐文艺、赖志刚、毛胜泉、罗丽娟、张国豪、罗家维、黄伟棠、叶李达、 叶聪、陈雄略、殷新宇、袁彦、刘志瑞、刘春林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由曾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评审办公室成员由东水中学正副校长 和中心小学校长、各教学点负责人组成。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评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7人(中学3名、小学4名),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奖金2000元;
(2)评选“优秀班主任”10人(中学4名、小学6名),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奖金1800元;
(3)评选“优秀教师”10人(中学4名,小学6名),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奖金13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评选条件
1.在本镇担任学校班子成员2年以上。
2.出色完成上级布置各项工作,与教育主管部门和镇委、镇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办学方向正确,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富有人格魅力;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班子团结高效;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带头开展教学科研,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作学区或镇级示范课一次以上(小学校长);注重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在教师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6.学校校风好、学风浓、教风正;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校充满活力。
7.近2年来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小学校长所任学科成绩镇内同级排名靠前,学校学科总成绩在同类学校排名靠前,至少2年达“一类”标准,另一年不低于“三类”标准。在教学常规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小学)。
8.两年来学校无重大责任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在本镇担任班主任满2个学年以上。
2.关心爱护学生,工作认真负责。
3.尊重学生人格,思想教育耐心细致,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所带班级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集体。
4.培优转差、防流控辍工作成效明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学生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成绩良好。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形成较强教育合力。
6.仪表端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形象好,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都成为教师和学生的表率。
7.学期末认真写好班主任工作总结,并能联系实际,把班级管理经验撰写成论文在学校以上刊物发表。
8.经常与科任教师沟通,了解掌握学生德智体情况。努力培训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学生学习成绩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中学班主任上学期末所任学科考试成绩获全镇同类排名靠前,小学班主任上学期末所任班级语文、数学双科检测成绩获全镇同类排名靠前。非统考科目教学成绩在校内名列前茅。
9.一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三)“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在本镇从教满2个学年以上。
2.师德高尚,言行一致,堪为学生表率。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服从安排,工作勤恳,有团结协作精神。
3.勤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新课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乐意承担各种公开课或观摩课,教法创新,教改成效显著,在全镇教学工作中起到引领作用。
5.重视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积极支持并指导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学生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成绩良好。
6.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总结经验,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能主动帮助其他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在学校起到传、帮、带作用。
7.中学教师上学年末所任学科成绩在全镇排名靠前;小学教师上学年末所任学科成绩在全镇排名靠前。
四、评选方法及表彰
1.推荐。各学校及时召开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镇委、镇政府文件,对照“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要求和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原则,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推荐,也可由校班子按一定的比例提供初步候选人,供全体教师选举产生,最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把关,确定优秀人选。
推荐单位要详细填写《东水镇第十二届“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推荐审批表》、《东水镇第十二届“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东水镇第十二届“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2.初审。评审办公室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到学校或社区进行专项调查访谈,写出综合评价意见。
3.公示。优秀人选要在中小学校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和群众意见。
4.评定。公示结束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评定。
5.表彰。镇委、镇政府拟定于2023年教师节对评选出来的“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予以表彰。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原则。
2.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及时公示人选,全过程接受广大教师和群众监督。
3.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学校对被推荐人选要严格审查把关,评审办公室对各类优秀人选要写出综合评价意见,最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作假行为,依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并收回证书和奖金。
和平县东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