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及《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园区名称: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
园区规划概要: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河源市和平县城西北部,粤赣高速公路县城出口处,是由深圳福田区与和平县人民政府在2006年1月联手共建,并在2007年5月由省经贸委同意认定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粤经贸函〔2007〕526号),认定面积为407公顷。
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位于和平县已规划的县城西北部工业用地片区内,面积为104.3公顷,主要引进产业为服装鞋业制造及箱包加工,电子及通讯设备装配制造、竹木藤草制品、文具玩具制造、农产品加工、钟表制造,2007年3月23日,一期工程规划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7〕137号);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开发区域的北部,面积为302.7公顷,主导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含钟表制造)、机械制造、制衣、制药、箱包等多种行业,2015年10月19日,二期工程规划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5〕4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到项目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后续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四、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飞杨
电话:0762-5650880
邮箱:hpgyy5650880@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福和智慧“双创”物流园七楼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常泰
联系电话:020-29849561
邮箱:947576392@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2307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7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2.关于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的起草说明.doc
3.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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