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FG-2022-004
和府办〔2022〕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府办〔2021〕40号)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府办〔2021〕40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16240072770458/2022-0006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名称: |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和府办〔2022〕20号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主题词: |
HPFG-2022-004
和府办〔2022〕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府办〔2021〕40号)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府办〔2021〕40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2-56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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