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FG-2021-005
和府办〔202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和平县调整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的通知》(和府办〔2017〕21号)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索引号: | 114416240072770458/2022-00003 | 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名称: |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2017年《和平县调整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和府办〔2021〕45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主题词: |
HPFG-2021-005
和府办〔202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和平县调整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的通知》(和府办〔2017〕21号)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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